辦公家具保修承諾書
1. 適用條例:
原購貨合同購方有保用權益,保用權益適用于其所購的本公司售出的家具產 品,保用條例以出示原購貨合同并以保用證書為準。
2. 保用、保修條例:
購買本公司貨品之日起五年內,我公司對家具配件及制造方面出現的問題,提
供保用及免費維修服務。五年保用期后維修的相關費用按成本價收取。
3. 特別更換條例:
特殊情況下需更換的,須經本公司有關部門批示,購方須帶原購貨合同及保用
證書,且保留損壞部件以供核實,否則更換任何部件均收取合理費用。
4. 非適用條例:
1) 非人為因素,如臺風、洪水、地震等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損壞;
2) 非家具類產品,如文儀用品、電器或配件及其它加裝的物料;
3 ) 原購產品遷動超過同一城市。